何?”
余令点了点头,朝着陈默高指了指。
陈默高飞快的跑了过来,很有默契地伸开手。
十根手指上有三个大水泡,其中一个已经破了……
“这样的伤你不心疼么?”
巴根痛苦的闭上眼,他不知道自己在面对什么。
他只知道自己面前的不是一个人,而是沙漠深处的黑魔鬼。
这是人么?
余令朝着苏怀瑾招了招手,苏怀瑾慌忙跑了过来。
巴根望着已经结痂的小伤口眼皮不停的跳。
长生天啊,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啊,他怎么能如此地不要脸。
“说实话我已经很克制了,顺义王待我不错,我这个人最讲恩情,也最良善,三百多人里,那些轻伤的我都没算!”
所有锦衣卫愣愣的望着余令。
他们原本以为在京城他们是最不要脸的人。
在东厂眼里低他们一等,在清流眼里他们是皇帝养的恶狗。
如今见了余令……
所有人突然觉得这才是不要脸的祖师爷。
最良善?
还最讲恩情?
这样人的为什么不是自己锦衣卫的镇抚司的,有这样颠倒黑白的人当上官,谁还敢骂自己。
“使者的意思说这二百人都是重~~伤?”
“是啊,我大明的人是炎黄子孙,每个人身上都流淌着尊贵的血脉,只是我们不爱说而已,明白我的意思么?”
“一百人,每人三匹马,清点结束后立刻过黄河,回你的大明去!”
余令认真的的点了点,伸出了手。
巴根怒道:“马在牧场,不在我身上!”
“我伸手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说口说无凭,立个字据或者说是给我一个信物吧,万一耍赖呢?”
巴根掏出信物塞到余令手里后愤然离开。
“今后来大明有啥事找我啊,我熟人多!”
巴根闻言直接跑了起来。
望着巴根走远,余令将信物交给了苏怀瑾,低声嘱咐道:
“快去,我怀疑归化城已经乱了,战马到手咱们立刻过黄河!”
“好!”
苏怀瑾招了招手,这群爱热闹的锦衣卫立刻就兴奋了起来。
三百多匹马呢,得在屁股上做好标记,自己也可以拥有让人羡慕的宝马了。
这一趟真值!
陈默高咧着嘴得意道:
“别说牵你几匹马,老子在京城去酒楼掌柜的都不花钱。”
巴根望着开始忙碌的余令等人,心痛的几乎快站不稳。
巴根给了自己一巴掌,他恨自己为什么要嘴贱。
吐出一口浊气,巴根自我安慰道:
“就送到大明去养一段时间吧,迟早还是会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