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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8章 苏轼身上的谣言(1/2)

    【#苏轼身上的谣言#】

    【第一则:苏轼科举编典故。

    宋代叶梦得编纂的《石林燕语》里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苏轼在策论中,为了表明历代君王处理奖惩奖罚的时候,都是采用宽大原则的观点。

    在策论中虚构了一个典故: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

    尧帝时期,皋陶是掌管刑法的官员。

    有一次,皋陶在审理一个案件时,三次提出要判处死刑,而尧帝则三次表示宽恕。

    苏轼用这则故事表达了统治者应该对刑罚慎重。

    负责阅卷的是欧阳修、梅尧臣,他们翻遍脑海也没有这个典故的出处。

    主考官欧阳修还开玩笑的问梅尧臣:“圣俞兄,你和皋陶同为‘尧臣’,连你也没听过这典故吗?”

    梅尧臣倒是对欧阳修的调侃无所谓,反而认真的回答:“也许这位考生学识渊博,看过我们没注意的书吧!”

    其他考官们纷纷开始对这篇文章发表意见,他们认为文章无疑是好的,就算是有一个没有出处的典故,也不影响文章的质量。

    所以一部分考官就认为这篇文章就该是状元。

    可还有一部分考官说:“典故如果是胡编乱造杜撰的,结果却成了状元,这岂不成了千古笑谈?”

    所以他们认为不应该给状元,只能给个第二名。

    主考官欧阳修以为这篇文章是自己的学生曾巩写的,而这个典故大家确实没有找到出处,想来想去怕被人说徇私,决定给个第二名。

    因为自采用科举取士以来,科举就是国之大事,任何一点可能引起舆论的事都不能做。

    一个找不到出处的典故,得了状元,恰好还是主考官的学生,若被百姓怀疑科举舞弊,伤了读书人的心,会动摇统治根基!

    所以,这篇文章只得了第二名。

    阅卷结束,放榜之后,众人才知道这份《刑赏忠厚之至论》是苏轼写的。

    而后,苏轼前往拜见梅尧臣,梅尧臣就问苏轼这个典故出自哪本典籍?

    苏轼回答:“想当然耳,何必须要有出处?”

    就像咱们现在语文考试写作文,总是爱瞎编名人名言一样,苏轼说:摊牌了,不装了,我是为了表达观点瞎编的。

    欧阳修也好奇,翻遍家中典籍,也没找到。

    梅尧臣把苏轼的回答讲给主考官欧阳修,欧阳修听完哈哈大笑,反而觉得苏轼很自信,不走寻常路。

    欧阳修对梅尧臣说:“读苏轼的文章,太爽快了,看来我要避一避,放他出人头地了!”

    在某些书籍里还记载苏轼面对欧阳修的提问,举了一个三国时期的例子。

    曹操将袁绍的媳妇甄宓赐给儿子曹丕。

    孔融大为不满,上书言:周武王将妲己赐给弟弟周公。

    曹操懵了,妲己不是被姜太公杀了吗?怎么会赐给周公了?

    孔融本就是为了嘲讽曹操,阴阳怪气的说道:“吾以今人之事推测古人,想当然耳,并无出处。”

    说完,苏轼就向欧阳修请罪。

    但欧阳修不仅没有生气,反而还告诉自己儿子:“有苏轼在,三十年后,估计世人就不会再提起我了。”

    这就是最近在网络流传甚广的苏轼编典故的出处。

    苏轼的《刑赏忠厚之至论》如今在各大平台都可以搜到,甚至早些年间,这篇文章还在高中语文课本中,要阅读理解并背诵。

    博主并不是想说这个典故,不是苏轼编的。

    而是想说极大可能是苏轼记错了,然后灵机一动说是自己瞎编的。

    因为这个典故有出处。

    在《礼记?文王世子》中有一章和苏轼的理论高度相似:“狱成,有司谳于公。其死罪,则曰‘某之罪在大辟’。

    其刑罪,则曰‘某之罪在小辟’。公曰:‘宥之。’

    有司又曰:‘在辟。’

    公又曰:‘宥之。’

    有司又曰:‘在辟。’

    及三宥,不对,走出,致刑于于甸人。”

    所以,苏轼很可能不是瞎编,而是记错了,或者是为了表达自己的观点,故意将这段故事套在尧身上。

    既然有出处,为何要说是自己瞎编?

    就像现在写作文一样,你写一句名人名言,名言对了,但名人写错了,或者编一段名人故事,故事很有哲理,但名人写错了,老师会怎么看你?

    是不是会觉得你读书不认真,不用心记忆?

    但你编了一段很有哲理的名言或者故事,套在名人身上,但老师找不出这段故事的出处,跑来问你,你回答,我瞎编的。

    大部分认真教书育人的老师会怎么想?

    老师是不是会觉得自己教出一个文学天才?编的故事都富有哲理,给你一个高分?

    宋代有个诗人叫杨万里,他在《诚斋集》就曾说过:坡虽用孔融意,然亦用礼记故事,其称王谓王三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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