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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书库 > 论一个江湖大侠的失败养成 > “第三百零一章 少年少女的喜欢是不是不同”

“第三百零一章 少年少女的喜欢是不是不同”(3/3)

叫木生。

    开着馄饨和粥铺的大叔叫木树。他居然和花匠算是表兄弟。

    那个小伙计叫做桥生。其实他是桥边的孤儿,被丢弃在哪里。东家一口饭,西家一件衣,这样养大的。桥生最爱吃木树大叔的馄饨,长大了就跟着去当了个只要管饱就行的伙计。

    到了后来,索性就被收做了儿子。

    许诺等桥生长大,就把煮馄饨的秘方交给桥生。桥生要给大叔养老,回头坟头前面摔盆的。

    当然。

    当时桥生答应的挺好。

    后来也就没有后来了。

    那个府衙的衙役,就是原本为了老爹不至于孤寂,想要家里热闹起来就准备娶亲的衙役。名字最普通。

    叫杨生。

    杨树的杨。生命的生。

    这挺有意思。桥生,木生的。结果最后都未曾真正的拥有生命。

    容小龙努力觉得这是一种巧合。没有去想太多其中的暗喻或者天命什么的。

    那一根绣花针扎出来的一点点血珠,哪里够那么多的名字?于是一点一点的开始写。

    一点一点的挤出来血。实在不行,再咬一口。

    这样的辛苦,看得小伙计很是不忍。

    小伙计忍了很久,不敢出声,怕中断什么坏了事。可是到底还是没忍住。问“为何要这样?多疼?要多少血?这不是太亏损血气了?”

    这就是在伤害血气啊。

    听得他们也不忍——若是超度以坏生人血气为基础,这超度,也太罪孽了吧?

    容小龙写字呢。没空抬头“这么点血就怕,我还做不做江湖人?”

    这点血不怕谁知道是不是只需要这点血?

    容小龙那边,一边继续做符纸,一边解释这一切。

    鬼是纯净的,可是滚滚红尘,哪里容得下完全纯净的存在呢。所以鬼要留在尘世,必须依靠活人的血气。要缔结盟约,要剪纸为骨,呵气成魂魄,滴血成肉,方才使得亡灵再生。

    而寻魂回生的亡者,虽然有自身的血气可以依靠,可是魂魄经过一次离体已经非常脆弱。这就如同暴风之下被连根拔起过一次的小树。重新救回去再移摘进土坑中,会更加难以抵抗下一次的狂风暴雨。这个时候,就需要在小树的旁边,钉下一根牢固且深厚的木桩,再用一根结实的绳索,把小树和木桩牢牢捆绑在一起。共同抵挡之后的狂风暴雨。

    而容氏的血气和盟约,就是属于回生者的根基和依靠。

    而这根基和依靠,和盟约一样。属于不平等的。

    解约和毁约的权利,都在容氏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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