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沈宽回到自己的独门小院时,之前早早离席的张公起也到了南城。
到南城之后,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到南门当差,而是去了金万钱的宅邸。
金万钱的宅邸就在南城。
张公起和金府的门子很熟,见着他之后回去通禀了一声,便将他迎进了金府。
金府花厅。
金万钱一想到今天被沈宽讹走的二百两银子,不免又是一阵肉疼,心中满是戾气。
这时,身边丫鬟送上刚沏好的茶水,他心绪杂乱,接过来茶水之后没有端稳,不小心手一抖,滚烫的茶水洒了一身。
“贱人,你想烫死我吗?”金万钱怒骂一声,将手中茶碗狠狠地摔在地上,发出一声稀碎巨响。
“老…老爷饶命,老爷饶命!”
丫鬟顿时吓得跪倒在地,拼命磕头求饶。
“今天郭雄这个软蛋欺我,姓沈的小赘婿辱我,难道连你这贱婢都想烫死我吗?”
金万钱哪管她这么多,迈步上前,飞起一脚重重地踢在她身上,丫鬟惨叫一声,瞬间被踢飞起来,倒在地上,浑身抽搐,不一会儿,鲜血就从她的口鼻渗出。
金万钱还不解气,上去对着丫鬟的身子又是一脚接着一脚地猛踹,恨不得把她踹成一堆烂肉泥。
“老爷!”
金府管家快步进来花厅,看到地上不知死活的丫鬟,脚步微微一顿,也不敢多看,小心翼翼地来到金万钱身边凑过去耳语了两句。
“让他进来吧!”
听完管家的话,金万钱冷冷地点了点头,看着地上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的丫鬟,一脸厌恶地挥挥手,吩咐道,“要是没死,就找人卖到窑子里。要是死了,直接半夜送出城,扔到城外乱葬岗,莫要在府里惹来晦气!”
“遵命。”管家连忙招呼几个仆人,将丫鬟给拖走。
张公起被下人引进花厅时,刚巧看到丫鬟被拖出花厅,看到她惨绝人物的样子,张公起眼角微微抽搐几下,心里暗暗嘀咕一声,真是一条疯狗!
他走到金万钱的近前,连忙点头哈腰道“小的见过金头。”
“郭雄那边今晚有什么动静吗?”金万钱问道。
“回禀金头,我今晚应郭雄之邀,在迎来酒肆与他吃酒,发现郭雄平白多了将近二百两银子,他说是昨晚做了场好买卖得来的。嘿嘿,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肥羊,如此傻冒,居然还能被郭雄做了买卖挣了银子,咱……”
“好了,不用说了,我知道了。”
金万钱打断了张公起的滔滔不绝,对他招招手,笑道“”张巡拦,你过来些,本班头与你说件事。”
“来了,金头,有事您吩咐!”张公起讨好地迎上前去。
“我告诉你,老子就是你说的傻冒和肥羊!”
倏地,金万钱抡圆手臂,狠狠一甩,啪的一声!
一记响亮的耳光,重重扇在张公起的脸颊上,瞬时,张公起的脸颊一片通红,脑瓜子嗡嗡的!
张公起捂着脸颊,痛得眼泪夺眶而出“金头,小的错了……”
“滚!滚!你给老子滚!”
金万钱歇斯底里地怒吼声,响彻在整个花厅之中。
……
第二天点过卯,沈宽随郭雄去往县衙后堂。
还是先找到的是庞师爷,经过庞师爷的通禀,两人这才在后堂的花厅,见着了县尊大人。
这是沈宽第一次见金县的县令。
他除了知道县令的名讳叫孙季德之外,对他的了解都是从郭雄口中得知。
明朝取士的标准,准确地应该说古代取士的标准都非常严格,想来是以“身、言、书、判”作为首要条件。
身就是形体外表,最起码得五官端正,不是啥歪瓜裂枣,甚至还要求仪表堂堂,否则难立官威。
言就是说话,至少口齿要好,语言清晰。书就是写字要工整漂亮,上司和皇帝看着也才舒服。
最后的判,就是判断,即思维敏捷,审判明断,以免在任上误事害人。
而这四条中,“身”居首位,也是最重要的,因此能为官者,至少相貌上是过得去的。
县令孙季德就是如此,浓眉大眼相貌周正,下颚一缕清须显得多了几分文气,身穿着七品绣着鸂鶒的青色常服,头顶乌纱帽。
沈宽还注意到,孙县令的身材,比一般读书人都显得高大些,配上不苟言笑的肃容,确实有几分赫赫官威。
沈宽和郭雄进来之后,孙季德还是躺在太师椅上闭目养神着,并没有什么反应。
庞师爷冲他俩使了个眼色。
郭雄立马会意,对孙季德纳头就拜道“小的郭雄,拜见县尊大人。”
孙季德对郭雄有屡次提携之恩,所以郭雄对孙县令是相当崇敬的,他纳头就拜,倒也正常。
沈宽当然做不到郭大哥这么舔狗的样子,他只是依礼做足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