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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四章真相,残酷又丑陋(1/2)

    一个庞大族群对所生活的国家没有归属感,甚至心生敌意。

    这一定是有问题的。

    族群有问题的同时,这个国家也一定是有问题的。

    所以刘鸿训告诉乔运升,陛下要解决的是问题。

    而不是解决人。

    杀光了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所以要杀的只是有问题的人。

    这话很绕,但乔运升听懂了。

    “人为利益动,陛下给了诸多优待但这些人却逆向而行的原因只有一个。”

    “有人给了他们更多的利益。”

    乔运升开口。

    “大人,如今这些人在京城嚣张跋扈引得怨声载道,如果不出手将其镇压律法威严何存,陛下恩典...”

    刘鸿训摆手,直视乔运升双眼近乎一字一顿的开口。

    “律法真正存在的意义,并非惩恶扬善。”

    “而是大快人心!”

    尤其最后一句,让乔运升惊的呆愣原地。

    这样的话和他的理念是相悖的,律法就是为了维护人间秩序惩恶扬善是他从小接受的教育。

    可如今大人却说....

    看着呆立当场的乔云笙,刘鸿训微微摇头。

    “是不是认为老夫此言荒唐至极,是不是更认为如此律法便成了掌权者愚弄人心的工具?”

    他起身,来到乔运升面前站定。

    “错了,因为律法的出现和真正的作用,从来都不是针对坏人的,更不是为犯法者制定的。”

    “律法,真正的作用是要让人知道犯罪的成本,从而不敢犯法。”

    “用律法惩治犯错之人,才能提升律法的公正和权威,也才能达到震慑的作用。”

    他说着伸手拍了拍乔运升的肩膀。

    “坏人要足够坏,用律法惩治的时候才能大快人心,当众行刑才能让人知道触犯律法的下场。”

    “陛下之前就说过,官者,人杰也,所以人和人之间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不在出身不在才学,而在认知。”

    “身为一个执掌律法者,却不明白律法是什么,更不知道律法为何而来,又如何能够真正去执掌律法?”

    乔运升嘴唇颤抖的看着眼前的刑部尚书大人,他突然懂了。

    懂了明律里互殴一词的来历和用意。

    明律定,手足殴人不成笞二十,成伤或他物殴人不成笞三十,他物殴人成伤笞四十。

    相互殴伤需各按伤势定罪,若后下手方理由正当可减二等处罚,但致人死亡或殴打兄姊、伯叔等即便后下手且理直,亦不可减刑。

    哪怕有人去你家打你,不还手任打,对方罪责。

    若还手便为互殴。

    若先打你的是叔伯哥姐之类的,还手就是全责,哪怕你占理也要赔对方医药银、误工银、损失银....

    原本乔运升对互殴二字没有任何感触,以为这二字的出现只是为维持律法的公正。

    但直到今天,直到刘鸿训大人开口之后方才明了。

    错了。

    不是明律错了,而是自己的理解一直都是错的。

    以为那是在惩处犯错之人,更以为那是为了区分细化审案之时的定性之词。

    但直到此刻他才知道,明律之中的互殴二字根本就不是给犯错之人设定的。

    而是给没犯错之人设定的。

    挨打不还手,官差取证大人问案就要简单得多。

    无论原因是什么,动手打人就要赔偿治罪。

    可一旦还手问案的时间就会被无限延长,查案的难度也会上升无数倍。

    所以这互殴二字的真正用意,就是让你不敢还手。

    不敢还手就不会发生械斗更不会出现命案,治安指数和治理难度就会直线下降。

    夜不闭户的和谐社会出现了。

    所以律法存在的最大作用就是威慑,让你知道犯罪的成本有多高从而不敢犯罪。

    并非单一的用来惩处犯人量刑的工具,一切从源头开始掐灭才能树立律法的权威性。

    坏人要够坏,杀掉才能大快人心拍手称赞。

    人心就是这么愚蠢,若只犯小错便杀头抄家,还会有人在那为其鸣冤叫不平。

    所以有时候明知某人有罪而不拿,就是要让他再坏一点,造成的伤害和损失再大一点才能达到想要的效果。

    真相从来都是如此,残酷又丑陋。

    刘鸿训在乔运升的肩膀上再次拍了拍。

    “刑部也会出现变动,因为现在的刑部很多人也不适合待在如今的位置上,这对你来说是个机会。”

    说完摆手阻止了乔运升要躬身行礼的举动。

    “不必感谢老夫,老夫能被陛下放在刑部尚书的位置上,看中的便是老夫对律法的理解和对大明现状的了解。”

    “所以对你说这番话,乃是职责所在。”

    随即转身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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