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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三王子手里正拿着一把黑黝黝的剪刀。
那剪刀造型古怪,中间有个亮闪闪的弹簧片,两个手柄上还包着一层不知名的软胶。兀颜赤试探性地拿起桌上的一匹厚实的羊毛毡,轻轻一按。
“咔嚓。”
声音清脆得像是折断了一根枯枝。
那层连弯刀都要割好几下才能断的厚毛毡,竟然像豆腐一样被整整齐齐地切开了。切口平滑,没有一丝毛边。
“嘶——”
兀颜赤倒吸一口凉气,手指忍不住在那锋利的刃口上轻轻抚摸,像是抚摸情人的肌肤。
“神物!这简直是神物!”
他猛地抬头看向坐在对面喝茶的洛序,声音都在颤抖。
“乔先生!这东西……这东西要是卖给城里的裁缝铺,卖给那些整天跟皮毛打交道的牧民……他们绝对会疯的!咱们以前用的那种铁剪刀,剪个布都要磨半天,剪皮子更是费劲。有了这个,那就是鸟枪换炮啊!”
“别急,还有这个。”
洛序放下茶杯,从袖子里掏出一个方方正正、用油纸包着的小块。
他撕开油纸,一股浓郁而又高级的玫瑰花香瞬间填满了整个房间,把原本那股子羊膻味和汗味挤得无影无踪。
那是一块淡粉色的肥皂。
“这叫香皂。”洛序把肥皂推过去,“不仅能把手洗得干干净净,还能洗脸、洗澡。洗完之后,浑身都是香的,比那些贵妇人用的香粉还要自然。最关键的是……”
他指了指兀颜赤袖口上的一块油渍。
“它能把这种陈年老油垢都洗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