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的氛围中。
领到赏钱的士兵,并没有像寻常官兵那样拿去吃喝嫖赌。他们小心翼翼地将大部分银钱托付给小六子,请他代为保管,或是想办法送回家乡。自己只留下几钱碎银,买些针头线脑,或是托人去城里打一小壶劣酒,在夜里和同袍分着喝,祭奠死去的弟兄。
林渊没有干涉。
他用缴获来的物资和皇帝赏赐的银两,为陷阵营更换了装备。
虽然还比不上京营的精锐,但每个人都分到了一套统一的黑色劲装,一顶铁盔,一把制式佩刀,还有一张长弓。伙食更是好得惊人,一天三顿,顿顿都有干的,隔三差五还能见到肉腥。
吃饱了饭,穿暖了衣,拿着像样的兵器,再经过严苛的训练,这支队伍的蜕变速度,是肉眼可见的。
他们每天天不亮就起床操练,队列、刺杀、格斗、箭术……狗剩带着几个从锦衣卫里挑出来的老兵做教头,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将战斗的本能刻进他们的骨子里。
操场上,喊杀声震天。
士兵们的动作,从生涩到熟练,从杂乱到整齐。他们的眼神,一天比一天锐利。那股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煞气,被纪律和训练打磨成了锋利的刀刃。
周通站在高处,看着这一切,心中感慨万千。
他当了一辈子兵,带过不少队伍,却从未见过士气如此高昂、变化如此神速的军队。
他知道,这不是因为伙食好,也不是因为装备精良。
而是因为,那个叫林渊的年轻人,给了这群被世界抛弃的人,一样最宝贵的东西。
希望。
和一个家。
这天下午,训练刚刚结束,士兵们正满身大汗地坐在地上休息,营地门口,却突然传来一阵骚动。
一名负责警戒的哨兵,神色紧张地跑了过来。
“将军!”他跑到林渊面前,喘着粗气禀报道,“营门外……来了一辆马车,说是……说是兵部的人,要来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