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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 缺乏证据,三个案子的牵连!(1/2)

    卷卷看着卷宗中的嫌疑人信息,皱眉说道:“这孟湛还是受害者的老……老师?”

    原本在学校里充当监护人的老师,却对学生做出了这么龌龊的事情。

    老师侵犯学生的案子,以前他只在社会新闻中看到过。

    大多是男老师侵犯女学生,当然也存在女老师利用职务便利来蒙骗男学生的。

    每次看见,都气的恨不得把这些老师挂起来抽一顿,毫无师德,德不配位。

    他不由得低声感慨:“这种人渣,当初为什么要放走?”

    如果不放走,也就不会畏罪潜逃了,他或许就会付出应有的代价。

    陆执指了指卷宗说道:“上面写了,6月30日发生的案子,7月5日才去报案。”

    “这都过去快一周了,乔思甜才去报警。”

    “就算真是被侵犯了,这段时间,她身体上的痕迹估计都已经毁灭殆尽了,根本提取不到有价值的线索。”

    “只有被撕破的衣物,并不能直接证明到底是不是孟湛强间了她。”

    没有证据,警方自然没有权利扣住人不放。

    在龙国,关于强间罪的定罪标准根据年龄有所不同。

    如果受害者是不满14岁的幼女,通常采取的是接触说。

    14岁以上的女性,则是采取×入说。

    像这个案子里乔思甜的情况,她报案时是初三毕业的暑假,已经年满十四周岁。

    这种情况显然不适用于接触说,必须有更有利的证据才能定孟湛的罪。

    另外,就算是她与他人发生关系,也有自愿和强迫的区别。

    当然,孟湛身为老师这种特殊身份,就算是乔思甜自愿,他也是强间没跑了。

    问题在于,怎么证明孟湛侵犯了乔思甜的身体。

    从案发到报案之间间隔的时间太久了。

    什么伤痕啊,生物痕迹啊,这些早就随着时间消散。

    如果孟湛不肯认罪,仅仅凭借被撕扯的衣物和内裤,警方暂时也拿他没办法。

    当然,已经做出这种事来了,指望他主动认罪是不可能的。

    警方只能先把孟湛放回去,大体上限制他外出,随时配合调查。

    而后有两名目击证人作证,这才推动了案件的调查进度,基本上把案情坐实了。

    只是没想到,就放回去的这段时间里,孟湛竟然逃了。

    陆执反复看着案卷:“案发时间是2000年吗?”

    “而且案发地点,竟然就是实验二中。”

    耳熟的时间点和地点,瞬间像是点亮了所有人的刑侦灵感,不由得齐齐皱起眉来。

    小刘说出了大家的心声:“前几天操场上那具无名骸骨,也是2000年左右死亡的。”

    这会是巧合吗?

    张虎的案子还没找到凶手的眉目,但是他们似乎隐隐知道了操场上那具尸骨的身份。

    陆执接口说道:“如果孟湛在2000年的时候就已经死了。”

    “那就能解释的通了,为什么他能销声匿迹的逃了25年。”

    郑义指挥技术员:“快,把孟湛的个人信息找出来。”

    “是!”

    郑义分析道:“如果孟湛在25年前被人杀害。”

    “现在我们在操场上发现他的尸骨,而且最近在网络上闹的很大,这件事很有可能被孟湛的亲朋知道了。”

    “孟湛潜逃的时候,身上最大的事件就是乔思甜被杏侵案。”

    “或许,孟湛的家人认为他是被人冤枉杀害的。”

    “他们不去认领尸骨,就是想继续隐藏起来,暗中伺机给孟湛报仇。”

    郑义的分析很有道理。

    眼前张虎的嘴被人缝了起来,他的眼睛被插上了一根针。

    由眼睛到嘴巴,就像当年张虎在警局作证一样,他说自己亲眼看到了孟湛侵犯了乔思甜。

    而凶手的作案手法,仿佛是在惩罚他当年做出的证言。

    张虎的死亡距离挖出骸骨也不过10天,两个案件因为一桩强间案联系了起来,而且看起来很合理。

    很快,技术员就将孟湛的户籍信息调取了出来。

    孟湛的家人或许就是本案最大的嫌疑人!

    所有人充满期待的打开收到的信息,几秒钟后却都变得失望起来,还带着几分疑惑。

    孟湛的个人资料显示如下:

    【孟湛,男,1967年8月1日出生,青鸟市本地人。】

    【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东山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后在阳城区实验二中执教,教学科目为语文。】

    【1995年,孟湛的父母外出游玩时,因为突降暴雨在青山上遭遇交通事故不幸离世。】

    【2000年,孟湛因牵涉到强间案中被调查,后被实验二中停职,至今仍在潜逃。】

    孟湛畏罪潜逃的时候是33岁,跟操场上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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