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昊从小巷子里走了出来。
和进巷子之前,他身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原本方昊身上穿着的衣服,只不过是一件破旧的麻布,看上去和乞丐都差不多。
但是现在,方昊身上多了一件不错的棕色皮夹克。
这件衣服,让方昊看上去不再像是底层人,反而像是一个中产阶级。
“有句话说得好。”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古人诚不欺我!”
更何况方昊也没有杀人。
他只不过是他那个抢劫的家伙给打了一顿。
顺便劫富济贫一波。
劫别人的富。
济自己的贫。
不但收获了一件体面的皮夹克,还收获了一先令九便士。
外加一把匕首。
收获满满!
虽然穿越到这个世界,自己还没有任何超越凡人的力量。
但是方昊可是在许多个世界之中,积累了无数的战斗经验。
依靠这些战斗经验,徒手击败一个拿着匕首的抢劫犯,完全不是问题。
将口袋里的一先令纸币拿出来,放在手心观看。
方昊不由得心中一动。
“这也是一条发财致富的方法啊!”
在蒙特祖玛的记忆之中,费亚市的治安其实并不算好。
尤其是在那些小巷子里。
费亚市的市民们都知道,能走大马路的话,就绝对不要走那些小巷子。
不然的话,随时都有可能遇到抢劫的。
蒙特祖玛当初,也被人抢劫了不止一次。
不过方昊,决定反其道而行。
抢劫犯抢劫别人。
那么自己也可以抢那些抢劫犯。
有了计划,方昊决定立即行动。
贫民窟的狭窄巷子,可不止一个。
方昊就在这些巷子之中走着,就像是一个真正的路人一样。
不过白天应该不是抢劫犯的高峰期。
一上午的时间,方昊除了一开始的那个抢劫犯,仅仅只遇到了一个。
这一次的收获更少,只有十便士。
不过也不错了。
如果方昊在码头上当搬运工的话,恐怕要两天的时间,才能赚十便士。
“底层人也太惨了。”
方昊不由得叹息一声。
上午的收益不多,方昊也不强求。
毕竟,大白天的,拦路抢劫的肯定少。
这些人,只有在晚上的时候才会躲起来。
方昊决定先给自己找一个住的地方。
至于自己在贫民窟里的那个家?
开玩笑!
一个不到一米五高的窝棚,里面潮湿的都能长蘑菇的窝棚,也能住人。
也就是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晚,没有住的地方,所有方昊才会暂时在那里住一晚。
现在身上有了一些钱,方昊决定直接放弃那个窝棚。
他离开了贫民窟。
费亚市作为一个沿海城市,有着大量的码头和港口。
因此,这座城市在伦堡王国之中,也算是一个比较繁华的城市。
但在伦堡王国,再怎么繁华的城市,也会有贫民窟的。
方昊决定不在贫民窟居住。
…………
走出贫民窟,仿佛踏入了另一个世界。
虽然依旧算不上繁华,但街道变得相对整洁宽阔,虽然仍是石板路面,但至少没有堆积如山的污物。
两侧是砖石楼房,通常有三到四层高,外墙也被煤烟熏得发黑,窗户狭小,密密麻麻地排列着。
这便是费亚市典型的平民居住区,拥挤、嘈杂。
有着各种各样的缺点,但比起贫民窟,已是天壤之别。
行人的穿着也体面了许多,虽然仍是工装或朴素的棉布衣裙,但至少干净完整。
空气中煤烟味依旧浓重,但少了那股令人作呕的秽物气息。
方昊身上那件抢来的棕色皮夹克,在这里不再显得突兀,反而让他看起来像个收入尚可的年轻工人或小职员。
方昊深深吸了一口空气。
“也就是比贫民窟好上一点。”
这就是方昊对于这里的评价。
“还是先找一个能住的地方吧。”
他沿着街道漫步,目光扫过那些挂着招牌的店铺、酒馆和公寓楼。
最终,他在一条名为“郁金香大道”的街道上,找到了一家看起来还算干净的旅店。
招牌上用褪色的油漆写着卢克旅店。
推开门,一股混合了食物和旧木头的气味扑面而来。
旅店大堂不大,但光线尚可,一个胖胖的、围着围裙的老板娘正坐在柜台后打着算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