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人的行为。”
“我方认为,被告人具有明确的自我保护以及保护他人不受侵害的正当防卫意识。造成受害人处境的是受害人的贪欲、屡教不改的恶行、以及以暴力威胁被告人的言行。”
“本案争议的问题是被告人在阻止受害人勒索钱财未遂之后,受害人是否会有暴力升级?是否会继续骚扰被告及其周围的人,甚至会因为被拒绝而恼羞成怒,使用暴力行为发泄怨气?”
“被告人做出持刀伤害行为时是否处于抑郁症的发病阶段,这点公诉人也无法明确证实。故我方认为,本案被告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且有受到疾病发作期影响的可能,应当判无罪。”
郑法官点头,与旁边的审判员交流之后,三人同时起立。
“全体起立。”
郑法官宣布:“由于本案争议较多,基于法律的严谨公正,于1小时后再次开庭宣判,现在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