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几个子儿。
更别提做完案子还得逃亡躲风头。
相比之下,这行当才是短平快。
目标通常就一个,行动隐蔽利落。
一枪放倒,收钱走人,干净利索。
林天祖蹲下身,眼神如刀般俯视着瘫在地上的丧狗:“想不想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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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话,谁不想?
“想不想做老大?”
丧狗迟疑了,摸不清眼前这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带我去见你背后那位老大,我要和他谈笔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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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边一排低矮破旧的棚屋零星分布,远离城区与村庄,只有几盏昏黄的灯泡在夜色中闪烁。
一辆灰扑扑的面包车缓缓停在小路旁,引擎熄灭。
丧狗瞥了眼身旁的林天祖,犹豫道:“赢哥,咱们……要不要再想想?”
林天祖冷冷扫他一眼,抬手亮出掌中的。
冷汗瞬间从丧狗额头渗出,他勉强挤出个笑:“我一定办好,赢哥。”
“还不快去。”
丧狗抹了把汗,双腿发软地下了车,踉跄着朝棚屋走去。
四周一片死寂,唯独那间棚屋里喧闹异常。
一群人围坐在桌边,喝着啤酒,眼睛紧盯着电视里的球赛直播,不时爆出阵阵吼叫与咒骂。
“妈的给我进啊!”
“射门啊!”
“会不会踢啊!”
沙发上坐着个光头男人,三十多岁模样,穿着花里胡哨的衬衫,脖子上挂着粗大的金链。
大腹便便,满脸横肉,看着更像是个酒肉和尚,而非黑帮头目。
他手里攥着一罐啤酒,时不时啜一口。
“狗哥!”
“狗哥来了!”
“狗哥回来了!”
“光叔,狗哥回了。”
院子里有人看见丧狗,立刻嚷了起来。
屋里众人随口应了声,视线仍黏在电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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