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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书库 > 命理探源【译注】 > 丁火三则(一)

丁火三则(一)(2/3)

自己手中的,按月计算好像不足,但按年计算就有剩余,最终必定能达到富足。

    权力掌握在别人手中的,开始虽然获利很多,最终必定彻底失败。

    孔子说:实行了(孝悌等)之后还有余力,就用来学习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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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产业有了剩余,才可以经商。

    如果真的经商,必须独立经营。

    宁可务实靠自己,不可追求空泛、贪求大的(利益)。

    如果随波逐流,依靠别人成就事情,不仅是把大权交给别人(太阿倒持),而且恐怕会(从和睦转向冲突,即)产生争端。

    您如此明智,认为怎么样呢?

    注解:

    “本”“末”指根本与次要。

    “太阿倒持”比喻把大权交给别人,自身反受其害。

    “干戈玉帛”原指战争与和平,此处指从和睦转向争端。

    此段从“权力是否在己”的角度,论述产业与商业的轻重次序,以及经商需“独立、务实”的原则。

    原文:

    至于二酉犯刑,妻当刑克。如配木盛火炎之命,或可白首同偕。七杀不透,人皆谓子息稀疏。其实时逢印绶,乃正式之用神。虽无七杀,亦有佳儿,惟实存只一二耳。

    译文:

    至于(命造中)两个酉金相刑,妻子会遭受刑克。

    如果匹配木气旺盛、火气炽烈的命造,或许可以白头偕老。

    七杀(凶神)没有透干,人们都说子女稀少。

    实际上时柱遇到印绶(命理中生日元的五行,此处丁火以木为印),是命局中正式的用神。

    虽然没有七杀,也会有好的子女,只是实际存活的只有一两个罢了。

    注解:

    “二酉犯刑”指命造中有两个酉金,形成五行刑克关系。

    “刑克”指命理中五行对六亲(此处指妻子)的妨害。

    “七杀”为命理中的凶神,与子女缘分等相关。

    “印绶”为生日元的干支,此处丁火以木为印,印绶为用神则能生助日元。

    此段推断婚姻(妻星刑克及配命建议)与子女情况。

    原文:

    若论大运,四十九岁前金水连环,与用神背道而驰,益少损多,概可想见。五十岁五月二十九日交入寅运,与生时之亥遥相合木,此生平第一好运。发奋为雄,成功必巨。余金生子,尤在意中。

    译文:

    如果论大运,四十九岁之前金水大运连续,和用神(木)背道而驰,益处少损害多,大概可以想象。

    五十岁五月二十九日交入寅运,和出生时柱的亥(地支)遥遥相合为木,这是一生当中第一等的好运。

    奋发图强成为强者,成就必定巨大。

    剩余的金(五行)生育子女,尤其在预想之中。

    注解:

    “大运”指命理中十年一步的运势阶段。

    “金水连环”指大运连续行金、水运,金克木、水克火,均妨害用神(木)。

    “遥相合木”指寅亥相合为木(命理中寅亥合木的关系)。

    “余金生子”指金(五行)在大运中能助力子女缘分(命理中子女与五行生克相关)。

    此段分析大运对命局的影响,推断不同阶段的运势吉凶与成就、子女缘分。

    原文:

    五十五岁交癸运,火畏水克,不以佳言。知足守身,庶几无恙。若再倡兴义举,慨解囊金,则更善矣。六十岁交卯运,接甲运十年。椿荫方浓,兰阶多喜。诗晋九如之颂,书陈百福之畴,可以左券先操也。

    译文:

    五十五岁交入癸运,火害怕水的克制,不能说是好运。

    知道满足、守住自身,或许能平安无事。

    如果再倡导兴办义举,慷慨拿出钱财,那就更好了。

    六十岁交入卯运,接着是甲运十年。

    父亲的荫庇正浓厚,子孙方面多有喜事。

    (就像)《诗经》中进献“九如”的颂歌,书写陈说各种福气的类别,这些都可以预先肯定。

    注解:

    “癸运”为水运,水克火,故对丁火不利。

    “守身”指守住自身以避祸。

    “义举”指慈善、公益之事。

    “椿荫”比喻父亲的荫庇(“椿”为父亲的代称)。

    “兰阶”比喻子孙(“兰”为子孙的代称)。

    “九如”出自《诗经·小雅·天保》,为祝颂之辞。

    “左券先操”指有充分把握。

    此段分析后续大运的吉凶,给出修身处世建议,并推断家庭福祉。

    原文:

    (为前清丹徒县张星五大令推)

    甲辰 丁卯 戊子 乙巳

    丑 己 命 安

    七六 五四 三二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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