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胜利公社,是全县最偏远、最贫困的一个。”
“那里的卫生院,据说只有几间破瓦房,连最基本的药品都常年短缺。”
“所以……”
秦东扬的目光变得锐利而坚定,他看着众人,一字一句地说道。
“我决定,去胜利公社。”
话音落下,满室寂静。
所有人都被秦东扬这干脆利落的决定给镇住了。
最穷、最苦、最难的地方。
他竟然主动请缨。
饶医生靠在墙角,听到这话,眼皮跳了一下。
疯子。
他心里冷哼一声,这个秦东扬,表演型人格已经深入骨髓了。
去最穷的地方?
呵,等着吃苦头吧你!
他打定主意,等会儿无论如何,自己也要选个条件好点的公社。
就在众人还沉浸在震惊中时,一个声音迫不及待地响了起来。
“秦医生!您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童志军挺直了腰板,眼神里闪烁着狂热的光芒,像一个找到了信仰的信徒。
“胜利公社算我一个!”
他的表态,像是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了一颗石子。
紧接着,一个清脆的女声也响了起来。
“秦主任,我也跟您去!”
说话的是郑晓丽,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护士,也是从清河县医院跟着秦东扬一起来的。
她看着秦东扬的眼神,充满了信赖和崇敬。
“我是您的兵,您指哪儿,我打哪儿!”
秦东扬看着他们,温和地笑了笑。
“好。”
一个医生,一个护士,加上他自己,三个人。
按照之前李主任说的,他们这支医疗队总共18人,要分成5个小组。
县医院需要的人最多,大概要4到5人。
剩下的四个公社卫生院,每个小组2到3人。
秦东扬他们这个“胜利公社”小组,人数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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