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打工的县城,这是一个十几线的小城,虽然没有优越的条件,但是有着很浓厚的人间烟火,这正是张昆阳所寻找的东西。
于是,他就在城里安顿了下来,他从刚出社会18岁到现在的28岁,什么苦活累活都干过,只是为了挣一点钱。曾经为了一点吃的给人下过跪,还给野狗抢过一根火腿肠。
尝过酸甜苦辣的生活,和不正常的成长经历,张昆阳心里特别想成功,他特别想成为人上人,想让所有的人都尊重他,都看得起他。
于是,张昆阳经过自己的努力,也算小有成就,手里存了一万块钱。
这一万块钱,在六七十年代也算是不小的一份巨款了。但是张昆阳有点钱就不一样了,高消费出去吃喝嫖赌。
可能张昆阳早已经忘记了家里还有一个年近古稀的大伯了。他从来没有想过回家去看看大伯,更没有去父母爷爷坟上去看一眼。
至于张老大现在是死是活,谁也不知道,一个没儿没女的光棍汉下场肯定是可悲可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