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研究,调查,讨论之后决定实施改革,计划委员会将众多的职权进行了细分,有临时的也有长期的并上报了最高委员会批准。
- 内设机构:共26个,分别是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国民经济综合司、经济运行调节局、体制改革综合司、固定资产投资司、民营经济发展局、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港澳台办公室)、区域协调发展司(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振兴司、区域开放司(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经济司、基础设施发展司(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产业发展司、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社会发展司、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经济贸易司、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价格司、法规司、国际合作司、人事司、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司、评估督导司,以及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 管理的国家局:3个,分别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
- 直属事业单位:22个,包括国家信息中心(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等。
此外,还有咨询议事机构学术委员会和主管社会团体如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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