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因为过于违反人类起码的价值观,而在美国国内造成轰动!
漂亮国的国会为了选票,开始密切关注此事情的内幕,漂亮国的大使去智利派驻几年后,在国家电视台上公开说“你不会想去那里,那里太过黑暗”,随后记者跟进,报纸和杂志连篇报道,最终演变为成为国际性大事件。
正在此时,马尔克斯写出了《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这小说误打误撞成了吹哨人,把智利军政府的罪恶写出来了,配合了媒体的舆论需求。小说一经出版,即在西班牙语国家中引起了巨大轰动:阿根廷、西班牙、哥伦比亚、墨西哥、美国的拉美裔社区……等等,两周内销售达数百万册。
此时,他为了抗议智利军政府,已经有五年封笔未能写作(其实有可能去搞情妇去了)。没想到新写出来的却是此等巨作。
马尔克斯由此从“诺奖级”化身为“诺奖”作者,完成了登顶前的最后一步。
余切就明白了卡门的意思了:
你要以一个异国严肃作家的身份,在美国出大名,要么你迎合别人,疯狂的讽刺本国,混出大名气。
要么慢慢攒人品,时间会逐渐使你得到积累。
卡门这番话,甚至让余切弄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走出国门的导演和作家,要拼了命的创作伤痕类的作品。虽然是有伤痕可写,但不至于一辈子只写这个吧!
原来是因为,他们在西方世界中的定位就是这个,他只能做这个角色。一旦他们想要另寻他路,比如写美国的越战,写印第安人如何被剥头皮……这就要被群体性排斥了。
因为他们既不是自己人,也不是享誉国际的大文豪,他们并不够格写这些。
这次咖啡馆会谈,给了余切相当大的震撼。
他原先在华人世界顺利,而后在文化接近的日本也顺利,如今在北美却吃到了闭门羹。
他自然是绝不可能写那些小说的,但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余切冥思苦想,把《美国精神病人》这本书搁置在一旁,开始在脑海里疯狂找灵感。总有办法的,总有其他路可以走。
期间,马尔克斯仍然邀请余切去当地的文学沙龙,余切渐渐都拒绝了。
马尔克斯觉得纳闷:“你应该寻欢作乐,在放纵中寻找灵感。难道你对这里的混血儿并不满意?巴西有不少日裔,我请一些人来怎么样?略萨有一个女儿……”
“加博,我感到很焦虑。”
“你焦虑什么?你这么年轻,我在你这个岁数,只是个小小记者,而你已经是所在地区的大人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