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帮我的孩子们,消除这份镌刻在家族血脉里的宿命,便是这本书之所以会存在的机缘。
说的远了。
且说因此一事后,我自然也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包子生命里第一个得到其全家认可的,也即是可以光明正大地去交往的男朋友。
所以,当她知晓我要休假回老家的消息,又立刻表示要随我一同前往的意愿后,才没有遭到她父母的阻拦。
是的,别看她比我还要大上一岁,都已经是个二十五岁的大姑娘了,想要光明正大地做什么事情,却还是需要得到爹妈的首肯才行。
因为她和我一样,虽然已经参加工作,拿着一个月万把块钱的工资,但却仍未获得真正意义上的“独立”。
既然拥有的一切,都是家里人的安排。那继续服从家里,便成了我俩相同的宿命。
又回到了Q市,她父母的眼皮底下工作后,想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消失七天,偷偷跟我跑回去一趟,简直是痴心妄想。
可听闻她的表态发言后,我却着实有些犯难。
毕竟离开她的“腻歪”,也是我选择休假的其中一个理由。
而且有她在旁跟着,我见小狼一面的计划,定会泡汤无疑。
见我眉头紧锁,她还当我是怀疑她的诚心,连忙宽慰道:“放心吧!我说了陪你回去,就一定会陪你回去!这事我跟我爸妈说了,他们也同意了!”
她不说还好,一说我心里更烦了。
因为她说这番话时的“傲娇”表情,明显还表达了另一层意思:“你可是第一个在我爸妈允许的前提下,把我领回家见了家长的人!”
那一瞬间,我特想骂人。
只能说人和人之间,真的不能太过了解。
因为我立刻便愤恨地觉得,合着你父母不知道的事情,你就可以当做是没发生过呗?
我觉得更搞笑的是,明明在我之前,你自己已经偷偷地见过两个人的家长了,凭啥还要我去为了你父母眼里的“无上荣耀”而“感激涕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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