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她似乎是彻底地忘了,我已经不再“单身”的事实。
不过我也没有提醒,只是“嗯”了一声后,答有所问道:“朋友们给买了,我也正准备出去庆祝呢!”
我口中的“朋友”,自然便是包子。
除她之外,那个城市里,我已再无“朋友”。
那天晚上,我喝了很多很多酒。
对于一个“小心眼”来说,想要接受一个人的全部过去,真的好难好难。
这也是后来的我,执意要离开Q市的真正原因。
一个如此在意别人眼光的人,在那个没有秘密可言的城市里,怎么可能待的下去?
也是和包子在一起后,我笔下的文字,开始与我的内心,总是背道而驰。
确切地说,是后来那些文字的存在意义,只剩下了被我用来说服自己。
说服什么,大家去猜。
为什么如此难熬,我却还是要坚持?
答案如果不是因为性的话,那就只能是因为,这是有生以来,我谈过的唯一段,能够得到妈妈认可的感情。
其实我与包子的关系,很不稳定。
有生之年没有吵过的架,几乎全都用在了她的身上。
可以说是每一天,我俩都会因为各种琐事,突然就争吵起来。
其中占比最多的情况,是来自于她对我的冒犯。
一个娇生惯养的人,说话难免就喜欢压着别人。
讽刺与挖苦,更是她语言体系里的最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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