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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七章 诋毁(1/2)

    想在部队里实现跨省的调转,很麻烦。

    毕业的我,也并没能立即去往“燕赵”。

    可重回龙江的我,却也并没有选择回到鹤岗。

    当然,这是妈妈的选择,不是我的。

    虽然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不让我回去。

    而且做这个决定时,她也没有跟我商量。

    但没有板上钉钉之前,我却还是保留着改变结果的权力。

    只是最后,我选择了放弃。

    因为没有“家”,回哪都是一样。

    于是,最终我便按照正常的分配流程,回到了“q”市。

    那是我的服役地。

    在部队里,这叫“第二故乡”。

    当时我以为,“不选择”也是我的选择。

    现在我才明白,自始至终,我都没能逃脱“宿命”的选择。

    包括这次回到“q”市,也是一样。

    毕业后的“暑假”,我去了一趟省城。

    为的,还是见小狼一面。

    其实,军校里的每个假期,我都会在姗姗那里尽情地释放过一番本能后,再抽出一、两天的时间,尽可能地与小狼见上几面。

    哪怕只是吃一顿饭,或者在街边随便闲聊几句,但凡是只要这一面见到了,我的“假期”才能算是真正有了“意义”。

    或许我一直都在背叛着许多人。

    但从头至尾,都没有背叛过自己的内心。

    别的女人,只能满足我生理的需要。

    只有小狼,才是心底的“希望”。

    我想,这也是我坦然接受了“回不去”鹤岗的原因吧。

    我的故乡,从来就不是一个可以留住年轻人的地方。

    似乎我们那整整一代人,但凡是有一丁点出路的,毕业后都不会选择回去。

    在那座不大的城市里,我不仅没有了“家”,还没了可以一同玩耍的“人”。

    “q”市离省城不算远,什么时候想小狼了,我只需要坐两个小时的火车,便能够见她一面,挺好的。

    站在朋友的角度看,当时的我俩,已经极为亲密。

    除了始终不能“牵手”之外,我俩可以分享彼此的一切。

    那个毕业的假期很短,只有七天。

    七天里,我俩一起度过了六天。

    那时的她,正在省城新东方学日语。

    我选择的宾馆,就在她的寝室旁边。

    除了始终没有“牵手”以外,那六天里,我俩就是恋人!

    因为一天三顿饭都要泡在一起,为了所吃都不重样的她,硬是带着我跑遍了省城的每处角落。

    娱乐的选择,便是到处瞎玩瞎逛。

    玩一些我们小时候想玩,却总是因为囊中羞涩,而不能玩的恣意的项目。

    比如,打币子。

    巧的是,那晚那个币子厅里,就只有我们两个人。

    而面对那些曾在我的童年里,产生过致命吸引力的“大霸王”时,我却早已意兴阑珊。

    所以那天晚上的大多数时间,我都是举个手机,“跟踪”拍摄着小狼在那些机器前“玩耍”时的样子。

    我之所以需要“跟踪”,是因为我没录上几秒,小狼便会笑着跑开,“躲”到下一款游戏前“拍打”几下。

    她很害羞,对自己又稍显没有自信。

    很害怕自己的样子,被摄像头捕捉。

    记得处对象时,她就总是很拒绝与我用qq拨打视频电话。

    即便如此,我还是留下了许多宝贵的影音资料。

    用我的下一个女朋友,也即是我现在的妻子的话说就是:“看着你拍的这些视频时,我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当时的你,一定是特别的开心!”

    又过了许多年,她仍会在偶尔的酒后,呢喃着对我吐槽道:“若不是在视频里见过你开心的模样,我都以为你这个人天生就不会笑呢!”

    后来,这部手机丢了。

    连同那些快乐的回忆一起,永远地在我的世界里,消失不见。

    那六天里,我与小狼的快乐,不止是打了半宿的街机。

    我俩还一起唱过一宿的歌。

    是的,从晚上七点一直唱到了第二天早上六点。

    整整十一个小时里,一首接着一首,有合唱,有独唱,有她的专属时间,亦有我的表演时段,唯独,没有休止。

    那也是我这辈子唯一一次和一个女生在一个共同的爱好里放肆一宿。

    我很俗气,能让我感受到精神欢愉的,有时候只是需要一个麦克风而已。

    虽然后来的日子里,还是有许多比小狼漂亮,比小狼温柔,甚至比小狼唱歌好听许多的女生,愿意陪我唱一宿的歌。

    只要,你肯给钱。

    但我却不会再感到快乐。

    因为我与小狼唱的,是我们共同的青春。

    她知道我每一首歌表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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