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贵族、商人私人武装船队参与。
二、战略目标:前往东方大夏帝国,通过“必要的示威”,迫使其开放更多通商口岸,给予各国公平,实则为特权的贸易条件,保障商人安全与自由传教权利。
三、战略目标:伺机夺取沿海据点,削弱大夏海防,获取巨额赔款或贸易特许权,甚至幻想像在美洲那样建立殖民地。
四、指挥与协调:设立联合军事委员会,由四国海军高级将领组成,但实际操作中 各自为政,协商前进。
补给以西班牙的马尼拉、荷兰的巴达维亚为主要基地。
六、利益分配原则:约定“战利品”按各国出兵比例和贡献分配,新获取的贸易权益“共享”,但具体细节留待“胜利后”协商——这无疑埋下了巨大的冲突隐患。
七、时间表:明年春,各路舰队在印度洋或马尼拉附近海域完成集结,然后北上,以“强大阵容”出现在大夏沿海,先礼后兵。
框架既定,欧洲的战争机器开始为这场前所未有的跨半球远征加速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