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快,金色的眼睛发亮是很夺目的,即使天黑了也挡不住金眼的无限魅力。
人对黄金的喜爱不是能随便取缔的,箫飒时而盯着他的眼睛出神,好似他的眼比他的脸比他的嗓音都要好看。
每次都是被凌沉指名道姓的交换,箫飒才回过神来,两个人都羞红脸,他们的对视是有魅力的、是有魄力的、是有魔力的、是有情感注入的。
凌沉眼神发光的惊奇,不是一言两语能说清的,尤其是他的眼神陡然发出清丽的光芒时,那种忽然打起的激昂的精神,夸张的惊艳着,就好像自他的眼里砰砰砰地发射出了很多很多的金子,引人入胜。
有这种造金能力的人走到大街上是要被人装麻袋掳走的,怎么不叫箫飒放情的挪开听觉,因他迷人的眼神入迷。
箫飒和凌沉是同类人,与外貌性别和年龄无关,他们的相同点也将血统、亲缘和外在刨除在外,是一种启发,是一种共联,是一种鸣笛,是雨中花那么迷蒙的、难得的,景难在,青春不再。
头顶愁云惨淡,他们能依赖的人只是对方,他们像是各自导航的灯光,为彼此打亮走下去的长路。
不是很明亮的灯,但起码有不让对方与自己互为绊脚石的意识,是被混淆思想的茫然无辜的盲人。
二人的共同点实在太多太多,无法一一例举出来,但有些方面是明显的,人人能够看见的,他们都是受到死亡和噩耗的冲撞而学着变得强大。
他们眼中,没有什么是比强大更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的乐趣,他们陨落的同时,想着要建造一个不被外人打扰的家园,就这么索然无味的度过漫长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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