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急着去黄府。”逛了约莫半个时辰,洪浩道,“咱们先找个像样的铺子,把那老参装裱一下,总不好就这么拿着去。”
的确,好马配好鞍,那千年老参在人间已经称得上至宝,总要郑重其实,若像一根大白萝卜般随意递出去,那却不叫装大,叫失礼。
玄薇自是赞同。二人边走边瞧,很快便瞧见一家名为“百宝斋”的珍奇铺子,
进到内里,装潢古朴大气。掌柜的是个留着山羊胡的干瘦老者,见洪浩玄薇气度不凡,尤其是玄薇虽着常服,但那份出尘气质难以遮掩,立刻笑脸相迎。
“二位贵客,不知想看点甚么?本店奇珍古玩,文房四宝,上等木器,乃至定制锦盒,一应俱全。”
洪浩拱手道:“掌柜的,想劳烦你帮忙配一个上好的木匣,装件礼物。”
“好说,好说。”掌柜的笑容可掬,“不知贵客要装的物件,大小几何?何种材质?小店有紫檀、黄花梨、鸡翅木、金丝楠……各类木料,大小尺寸亦可定制。”
洪浩想也不想,从怀中取出那株用软布包裹的地髓金参,露出淡金色的参体和部分根须,道:“便是此物,烦请掌柜的看看,用何种盒子合适?”
他本意只是让掌柜的估摸一下大小,方便定制盒子。
然而,这千年灵参何等神异,即便只是露出一角,那带着磅礴生机的浓郁药香便瞬间弥漫开来,更有淡淡金光流转,将百宝斋内映得微微一暖。
“嘶——”掌柜的倒吸一口凉气,眼睛骤然瞪得老大。
他经营这百宝斋数十年,眼力自是不凡,见过不少上了年份的珍贵药材,可如眼前这株这般品相,这般香气,这般灵光的,简直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这哪里是人参,分明是传说中的仙草。
“这、这是……”掌柜的声音都有些颤抖,左右张望一下,压低声音道,“贵客,此等重宝,岂可轻易示人。快、快收好。”
他话音刚落,店铺门口便传来一个略显轻浮的声音:“咦?好香,什么宝贝,竟有如此异香?”
只见门口光线一暗,走进来三四个人。
为首的是个二十出头的锦衣青年,面皮白净,眉眼间带着一股养尊处优的骄纵之气,手中把玩着一柄玉骨扇。身后跟着两个身材魁梧,满脸横肉的家丁,还有一个獐头鼠目,作管家打扮的瘦削中年人。
不消讲,看这打头便知,又是城中哪家纨绔子弟,这等人各处皆有。
掌柜的一见这青年,脸色微微一变,连忙挤出更热情的笑容迎上去:“哎哟,是刘公子大驾光临,有失远迎,有失远迎,公子今日想看看什么?”
原来这刘公子乃是巴郡城郡守的侄儿,名叫刘文昌,是城中出了名的跋扈子弟,吃喝嫖赌样样俱全,平日里最好鲜衣怒马,斗鸡走狗,对奇珍异宝也颇有兴趣。
刘文昌却对掌柜的热情视若无睹,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在洪浩手中那微微露出金光的布包上,鼻翼翕动,贪婪地吸着空气中残余的异香。
他虽不学无术,但出身官宦,见识还是有些,立刻意识到这人参绝对是好东西,而且是了不得的好东西。当下心中暗忖,“这等上好人参,送与大伯,他定然欢喜,含上一片,早朝时的苦楚也能松缓许多……”
原来那些朝廷大员,平日里看着虽风光无限,但也有讲不出的苦楚。单是早朝这一项,便不是人人都受得下来。
所谓点卯,便是卯时就要到位,那住得远的,申时便要穿戴整齐出发。其间还不敢吃饭喝水,须知朝会之时,如厕打嗝都是大大的不敬。如此一来,含一片人参在嘴里却是最稳妥且有效的法子——人参能提神醒脑、补充元气,缓解疲劳。
还有那些本未修仙证道,却能糊弄大众的所谓仙师圣僧之流,动辄数日不食,多是将人参做成珠子穿成串挂在脖子上续命。
“这位朋友,”刘文昌两步上前,大剌剌对洪浩道:“刘某也算见过些世面,却从未见过如此品相的……老参,不知可否割爱,让与在下?价钱好商量。”
那獐头鼠目的管家立刻上前一步,从袖中掏出一张银票,皮笑肉不笑道:“这位爷,我家公子最爱收集奇珍,这株老参看着年份尚可,五百两银子,你看如何?这价钱,在巴郡城可是独一份了。”
却不料洪浩只摇头道:“抱歉,此物是在下备下的贺礼,不卖。”
“敬酒不吃吃罚酒。”刘文昌脸色一沉,露出跋扈本色,“在这巴郡城,还没人敢驳我刘文昌的面子,阿福,阿贵,给这位朋友,好好说道说道。”
那两个魁梧家丁狞笑一声,摩拳擦掌就朝洪浩逼来。他们显见是做惯这等事,一左一右,封住洪浩去路,蒲扇般的大手就朝洪浩肩膀和怀中抓来,动作粗野,势在必得。
洪浩眉头一皱,心中那点故地重游的温和感怀,被这突如其来的嚣张蛮横搅得烟消云散。
他如今重历凡俗,讲究的是个顺心遂意,烟火气里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