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在生存的死亡线上,每日为了填饱肚子当牛做马,如今几乎是转瞬之间,就已成了华服锦缎、高房大院、使奴唤卑的人上人了。
他觉得自己这是前世修来的德性,感到无比的满足和自豪。
随着生意的日渐火爆,身份地位的日渐提高,刘彦平也从最初的谨小慎微,勤勤恳恳,变的开始贪图享受锦衣玉食、花红酒绿了。
商栈开业的时候,女婿狗健酒醉,领他逛过一次洋夷的妓院,让他初次领略了鬼妹的狂放野性,从此就蚀骨销魂,刻骨铭心。
商栈的生意步入正轨、财源广进后,他就逐渐成了妓院的常客,后来干脆一掷千金,把一个他最中意的混血鬼妹,赎了身,养在了身边,为此还颇花了些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