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日子过的,秦小妹都羡慕。
自打陈媛嫁过来,有屠夫陈这个爱狗如命的老丈人顶着,丧彪的伙食水平坐火箭似的直冲云霄。
好家伙,那吃肉的次数比人还多,大骨头猪肺汤都吃腻了,偶尔吃顿玉米面儿都算忆苦思甜。
好吃好喝的养着,又是大型犬,品种好,丧彪可不就是猛嘛。
村里那些个土狗平时打架就没一个打得过它,上山更不用说,撵都撵不上,只配跟在它屁股后头吃灰。
眼见一行人从山上下来,背篓里又满满当当的,还能听见小鸡叽叽喳喳的叫声,村民们嫉妒的眼都红了,也没人好意思说出要借狗这种话。
毕竟狗要出力就得吃肉,谁家供得起丧彪那伙食?
为难人的话还是不说为好,免得伤感情。
这可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这时候的人要脸,同时也有羞耻心,知道自己还不起,索性就不张口,大家都不尴尬。
这样相处起来彼此都舒服,只可惜不是人人都有这觉悟的。
走到半路,钱庆春突然想起前两年和李树掏过的那窝蜂蜜。
想想那滋味两个孩子还没尝过,他说啥都要领着梁平和二狗牵上丧彪去看看,秦小妹留下照顾小鸡仔,就没跟去。
结果就这么一会儿会儿的功夫,秦小妹就被不知道什么时候摸上山的秦光宗给缠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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