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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6章 离婚?(2/3)

    新婚姻法生效,是从1950年5月1日开始,任何重婚或纳妾行为均属违法,违者将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对于在此前,已形成的一夫多妻(妾)家庭,国家并未强制拆散,而是以尊重女性意愿为核心,采取“新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也就是说,如果妻、妾均未主动提出离婚,原有家庭关系可继续维持,政府不予干涉。

    但姨太太或正妻提出离婚,那么无须男方同意,政府立即批准,并保障女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益。

    对于男方提出离婚,则需女方同意,否则不予支持,避免弱势女性被迫流离失所。

    众女闻言,顿时松了口气,秦淮茹拍了拍饱满的胸口说道:“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我们必须分开呢!”

    所以在《芝麻胡同》中,就有军管会的人上门,要求严振声跟林翠柳或者牧春花离婚,完全就是在胡扯。

    要么是编剧不懂,为了制造冲突瞎几把写,要么就是军管会故意为之。

    而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林昊觉得或许并非偶然,于是却疑惑的问道:

    “对了,军管会的人,肯定是知道婚姻法的详细内容的,所以我很好奇,来的人到底是谁?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干涉我们的事情?”

    林昊可不相信什么巧合,他开始能直达天听的,更是在现实中,专门研究过这段时间的婚姻法,早就研究的透透的,用婚姻法可骗不了他。

    “额~!”这时候田枣犹豫了一下说道:“是李姐,就是我原来的邻居,李红缨!”

    “李红缨!”林昊听到这个名字,立刻回想了一下原剧情,随后明白对方为什么这么干了。

    好好好,李红缨是吧,这件事不会就这么完的,在原剧中,李红缨最后是跟林征走在一起。

    今后你们别想成为夫妻了,林昊的心可不大,更不是任人拿捏的角色,林昊肯定会帮林征找一个好女人的,你们两个这辈子都别想在一起。

    “行了,事情我知道了!”说着林昊摇了摇头说道:

    “待会儿我去拿一本婚姻法的文件,要是他们再来要求你们跟我离婚,你们直接把婚姻法拍在他们脸上!”

    “当然,你们要是感觉跟着我,让你们不自由,或者妨碍到你们了,也可以提出离婚,这事儿我肯定依照法律法规来,不会强求你们必须跟我在一起!”

    “哦,知道了!我们肯定不会跟你离婚的!”答应最快的,就属秦淮茹了。

    “我跟你可是结发夫妻,怎么可能离开你呢!”牧春花郑重的说道。

    柳如丝和田枣都是点了点头,也纷纷表示,不会跟林昊分开。

    ······

    俗话说得好,君子报仇不隔夜,随后林昊调查了一下,李红缨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故意干涉自己的婚姻。

    最后经过林昊的调查,原来症结还是在田枣身上,原来田枣因李铁(铁蛋)的“特务嫌疑”事件情绪崩溃,甚至冲动拦截军车,觉得她“不够成熟”,易被情感左右判断。

    于是她以组织纪律为由,向铁蛋暗示,她会培养田枣成为积极分子,并准备未来介绍她加入组织。

    而田枣当前需要心无旁骛地学习文化、理解政策,过早谈婚论嫁或情感纠葛可能阻碍其进步。

    并暗示李铁“保持距离也是一种保护”,于是导致李铁没有及时跟田枣有过交流。

    结果没想到林昊捷足先登,转眼田枣就给林昊当了小妾,跟他再无可能。

    或许是因为后悔,或许是出于林昊对他们革命友谊的破坏,在得知李铁并没有放下田枣后,这才利用普通人不懂婚姻法,试图让林昊主动跟田枣离婚。

    知道前因后果后,林昊心中冷笑,明明自己做错了事情,却想要把问题推给别人,还准备一错再错,试图拆散林昊跟田枣,以达成她不可告人的目的。

    既然如此,林昊可不是个小气的人,既然你做了初一,那就别怪我做十五了。

    于是林昊直接前往,能管第五区的部门,找人聊一聊关于林征的工作问题。

    在原剧中,林征与李红缨在新中国成立前已确立恋爱关系,但因革命工作需要分隔两地。

    林征从事巡检保卫工作,李红缨则被任命为第五区第六街主任,负责基层政权建设。

    两人聚少离多,最后结婚的时候,应该是1950年下半年,也就是说,他们很快就会结婚。

    于是林昊动用关系,直接把林征调往天京,同时分别给他们找到性格相合的人,疯狂的追求他们。

    至于结果,那就等以后再说,大不了让他们犯一点小小的错误,让他们不得不分别组建家庭。

    做完这一切,林昊又去了一趟关宝慧家,看了看自己的乖女儿。

    又在关宝慧家折腾到下午,林昊这才来到前门大街,这是来找陈雪茹的。

    陈雪茹去年年底的时候,给他生了一个大胖小子,结果当时忙着建设基础工业,所以没有什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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