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把因果关系补充完整,就变成一句白话诗了,郑小姐你为什么喜欢睡觉?”王世风向郑幼韵抛出问题。
“我不喜欢睡觉。”郑幼韵摇摇头。
顿时,场面变得很尴尬。
“你可以喜欢。”王世风咧嘴露出微笑,眼神中闪烁着和善的光芒。
“额好吧,我无聊的时候喜欢睡觉。”郑幼韵抓了抓头。
“这就是一句正常有前因后果的陈述句,那如何变得有诗意呢?首先把因果互换,让‘我喜欢睡觉’在前面,然后思考‘无聊的时候’可以用什么形容词替代或者扩充描写,
我能想到的是,无聊是一种感觉也可以是一种氛围,可以替换成安逸,那什么样的安逸,能够让人眼前一亮呢?”王世风满脸笑容继续询问郑幼韵。
郑幼韵看着他像是哄孩子一样的神情和语气,感觉到一丝莫名的荒谬和无语。
但是从他那双真挚的眼神中,可以确定。
他是真的试图在教会她点儿什么。
真无语我就是来看热闹而已,还得上课。
“安逸安逸”郑幼韵秀眉微蹙,绞尽脑汁的思索脑海中存量不多的词汇,开始有点担心暴露自己是个丈育艺人的真相,忽然莫名的灵光一闪,脱口而出
“入土为安啊。”
?
不但王世风困惑了,观众们满脸疑惑。
啊这个形容,怕不是让人眼前一亮,是眼前一黑啊。
郑幼韵说完俏脸一红,连忙摆手,试图挽回尴尬。
“郑小姐的安逸,果然非比寻常。”王世风脸上保持着笑容,脑海中却灵光一闪,笑道“那这首诗就成了,‘我很喜欢睡觉,有一种入土为安的安逸’。”
???
您确定这是一句诗?
不是什么奇怪的咒语?
王世风说完后,所有观众都感觉天雷滚滚,异常离谱。
现场观众更是发出阵阵窃笑声,听得郑幼韵都替王世风尴尬。
王世风却笑容不变,转头看向憋笑的洛莘“洛小姐喜欢什么?”
“啊?我”再次被突然点名,洛莘一慌,不过很快冷静下来,沉声道“我喜欢工作,工作使我快乐。”
强烈的求生欲再次引发观众爆笑。
王世风笑着点点头“那你这句就是,我很喜欢工作,有一种生不如死的快乐。”
??
神特么生不如死的快乐!
这句比上一句还要离谱,王老师是什么造句鬼才。
“这位观众,你喜欢什么?”王世风不理会现场的笑声,转头在身后抓了一个观众继续问道。
“我我喜欢熬夜。”被抓的观众捂着脸回答。
“那你这句就是,我很喜欢熬夜,有一种命悬一线的错觉。”王世风摆手笑道
“现在大家按照我这个思路,所以发挥想象一下自己能够扩写成什么?想好了就举手。”
我很喜欢睡觉,有一种入土为安的安逸。
我很喜欢工作,有一种生不如死的快乐。
我很喜欢熬夜,有一种命悬一线的错觉。
这也算思路?
等等,怎么三句连起来,似乎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呢?
睡觉,工作,熬夜,又是什么人间真实三件套?!
好怪,再品一遍。
嘶,这么整体看下来,好像真的带着一股‘诗味儿’唉。
原本离谱的后半句,似乎也变得富有哲理了起来。
睡觉可不是有入土为安,恨不得一辈子不起来的安逸嘛!
工作本来不就是生不如死的快乐嘛!
懂了,所谓诗意就是莫名其妙的离谱对吧。
卧槽!大师,我好像悟了!
“那个,我喜欢早起,有一种魂飞魄散的酸爽。”一个掌握打开新世界的观众拿起话筒。
“我喜欢恋爱,有一种青青草原的芬芳。”另外一个观众接过话筒。
灵感这东西,就像是病毒,传播速度极快,有一有二就有三。
“我喜欢倒立,有一种帕金森式的痴呆。”
“我喜欢跳舞,有一种丧尸出笼的狂癫。”
“我喜欢喝酒,有一种勇闯天涯的优雅。”
不得不说,现场观众毕竟多是文学系的,造出来的句子确实沾点文艺。
屏幕后的观众也会激起了灵感和攀比之心,在弹幕上开始挥毫泼墨。
而且写完有一种莫名的自信,油然而生。
啧,别说,还真有点儿意思啊。
眼见着现场观众的气氛被调动了起来,罗思尧有种劫后余生的讶异。
果然王世风在现场安排了不少人啊。
还好没有什么大规模冲突。
“好,思路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