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做慈善和在华国做慈善最根本的区别是,在西方做慈善,富豪成立一个基金会,这个基金会是受富豪或其继承人控制的,内部的规章制度全部是自定,富豪依然掌握着这些财富的控制权,只不过名义上捐出去了而已,等同于a股上市公司那些不持有股份但是具备公司控制权的实控人。
而在华国,不允许成立这样的基金会,所以你的钱,是真的捐出去了,彻底失去了控制权。
在西方有几个规矩,首先一个富豪如果想把财产传承给自己的孩子,遗产税高达,制定这个规矩是希望通过遗产税来调节贫富差距,促进社会阶层的流动。
同时西方也制定了一个规矩,那就是鼓励富豪做慈善,捐赠给慈善组织的钱可以让捐赠者享受最高个人的抵扣额度,五年内持续有效,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鼓励富豪捐钱,减少贫富差距,促进社会阶层的流动。
最后西方还有一个规矩,那就是鉴于国家成立的慈善组织低效且,鼓励民间自行成立慈善组织,对民间慈善组织几乎不予监管,民间慈善组织的投资收益税率也极低,低至,只是象征性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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