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在讲解《盗墓笔记》。
在他的世界里,《盗墓笔记》不仅拍成了电视剧还拍成了电影,广受好评。
盗墓?
还真没见过这种小说。
桃桃小姐逐字逐句的看着。
光是看他讲的大概内容。
都不由得大呼精彩。
还真是大神啊!
平常她看小说都是一目十行。
但是这本,单单是一个大概内容,她却认真看了好几遍。
手也痒痒的想将这个故事写出来。
对于这本小说,沈知很有信心,在这个世界,这样的小说题材足够新颖。
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
桃桃小姐:“真的可以将这本小说送给我?”
沈知没有任何犹豫的回道:“嗯。”
她很疑惑,既然这个人这么有才华,为什么甘愿将一本自己想的新题材送给别人?
更何况这本小说与当下的网文不同,能想到这样有创意的小说,必定下了一番苦心。
桃桃小姐:“为什么要送给我,你为什么不自己写?”
她知道,既然能想出这样出色的小说,此人一定不止这么简单。
再加上只是单纯的描述,便可以将读者拉入跌宕起伏的剧情中。
若是自己动手写肯定会成为远近闻名的作家!
他说道:“懒得写。”
其实真正的理由是,他一个总裁,天天忙着收购这个公司,收购那个公司。
写个小说的功夫够他赚几百个亿了。
闲的蛋疼为了一本小说放弃几百亿?
但是又不能这么直接的坦白。
跟一个刚认识的人说这样的话,未免有些太装B了。
桃桃小姐就连发出的文字都充满了感激:“谢谢谢谢,太谢谢了,它叫什么名字?”
沈知:“《盗墓笔记》。”
在取得沈知的同意后,她迫不及待的准备动手。
后台有新的书评提醒她也懒得看了。
都是些无意义的评论,只会耽误她动手写《盗墓笔记》的时间。
一直到凌晨,她才恋恋不舍的停止码字,将刚刚码好的几章全部上传。
关上电脑后只等看明天的成绩。